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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液化天然气(LNG)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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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液化天然气(LNG)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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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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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液化天然气(LNG)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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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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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是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建设(批准文号: 发改能源〔2013〕1192号)的基础设施项目,由中石化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负责建设管理。 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该项目公开招标的组织工作,现诚邀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情况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以下简称: 广西LNG项目)位于广西北海港铁山港区啄罗作业区,新建16 万立方米LNG 储罐4 座,年接收能力300 万吨。 配套建设可靠泊8万~26.6 万立方米LNG 船舶液化天然气泊位1 个,长384 米,年通过能力610 万吨;工作船泊位2个,长112.2 米。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服务。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 2.5 工作内容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填海后的项目宗地进行地形测量。 (2)按相关规范编制勘测图。 (3)对项目填海后是否达到项目设计的要求进行比对,并出具验收测量报告。 报告包括竣工后实际填海界地址(包括平面坐标和高程)、填海面积测量情况;实际填海与批准填海的界址和面积对比分析;绘制相关图件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为项目验收提供评审材料。 (5)修改并完善验收测量报告和勘测图。 (6)配合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完成填海项目验收测量时监督、见证的相关工作。 (7)协助中石化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做好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组织的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评审会及相关工作,直至取得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评审通过的《竣工验收测量报告》。 本标段的招标范围及内容详细情况见第三章“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直至取得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评审通过的《竣工验收测量报告》,本服务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有海洋测绘甲级资质和海域使用论证甲级资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同类业绩属国管项目的不少于五项。 (合同或其他辅助证明国管项目文件)3.3拟参与的人员应当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相应岗位和专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要求从事与其资质对应的工作,拟参与人员具有海洋测绘的优良业绩及丰富经验,其中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见附表。 上述人员在服务实施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得在其他项目上兼任。 3.4 投标人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5年5月11日-5月15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3: 00-16: 30;(2)购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11室。 4.2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5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工程招标公告;(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4 除招标文件外,不提供其他书面资料,如需要,到现场实地勘察。 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 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时间: 2015年6月2日8: 00-9: 00。 6.2截止时间: 2015年6月2日9: 00。 6.3递交地点: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4递交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91室。 7.开标7.1开标时间: 2015年6月2日9: 00。 7.2开标地点: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3开标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91室。 8.其它8.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 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8.3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项目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招标人拥有选择一家或多家合格承包商分别实施本项目的权利。 9.招标人 名称: 中石化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重庆路利源国际大酒店二楼联系人: 林宏强 刘莉电话: 0779-3220540,0779-3220531(8:30至17:00)电子邮箱: linhq2002@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邮编: 100029;联系人: 潘俊男;电话: 010-69166463(8:30至17:00);传真: 010-6919 6652 (8:30至17:00);电子邮箱: panjunnan@。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2015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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