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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2015年度产能建设及地面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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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2015年度产能建设及地面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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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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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2015年度产能建设及地面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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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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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2015年度产能建设及地面配套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油田事业部于2014年9月24日完成了对《关于西南油气分公司2014年中江沙溪庙组气藏产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石化股份油计〔2014〕104号】、《关于西南油气分公司2014年高庙子沙三气藏产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油计〔2014〕117号】工程合计总投资约为8430.48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 2015年度产能建设及地面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2.2建设地点: 2015年度西南油气田所辖范围内的各采油气厂、控股公司的新井投产地面工程、油气井修井作业后复产配套地面工程建设工程、产能建设中的采输站场、集输管道改扩建及各类、油气水处理相关的地面配套工程等项目中承担工程建设任务(含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工区范围)产能建设及地面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以川西气田地面产能建设模块定型化(标准化)建设内容为依据,通过招标选择工程施工单位并签订年度框架协议,中标单位可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期间,受西南油气田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委托,承担新井投产地面工程建设、油气井修井作业后复产配套地面工程建设工程、产能建设中的采输站场、集输管道新建及改扩建、各类油气水处理相关的地面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不含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并与委托人签订单项合同。 2.3工程总投资: 目前可研批复总投资人民币约为8430.48万元。 2.5框架协议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2.6本工程标段划分: 2个标段,划分如下: 本次招标将与排名前二名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同等情况下经协商一致后,其中第一名将承担约占全部工作量60%的工程份额,第二名承担约40%,到年度框架协议约定的考核期满,后期的工程量分配依据考核条款及考核结果,定期动态调整。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3.1.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石油天然气行业设计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 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1.4业绩要求: 2012年1月以来,承担过类似油气田(含硫油气田,硫化氢含量不低于4%)产能建设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1.5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 2012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1.6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 需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高级工程师资格,具有10年及以上勘察工作经验,且 2012年1月以来具有承担过类似油气田(含硫油气田,硫化氢含量不低于4%)产能建设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专业工程师等: 需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必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单位的工资关系及社保关系。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评审办法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最多不超过7家作为投标候选人。 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不超过7家,资格审查方式变更为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购买时间: 2015年5月6日至2015 年5月10日,8:00至17:00;(2)购买地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2011)。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500元。 5.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法人公章): (1)本资格预审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建设单位证明等能充分证明其在项目中任职情况的材料)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时间: 2015年5月16日 8:30至10:00。 6.2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6日10:00。 6.3递交地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2011)。 7.招标人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2011 邮编: 610041;联系人: 袁天强、胡雄电话: 18583378970、 18583379930;电子邮箱: 176159080@、4305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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