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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数字汽车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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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数字汽车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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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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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数字汽车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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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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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 WZ20150518-2347-297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数字汽车衡2台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2日17:00====================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委托对 西南油气分公司元坝净化厂20150408 所需数字汽车衡进行竞争性招标。 现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本次标书费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一经售出概不退还)1.招标编号: WZ20150518-2347-2972.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数字汽车衡2台3.交货期: 2015年06月30日或报最快交货期4.投标地点: 51 成都市一环路北四段116号物资供应处招标会议室5.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05月26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6.开标时间: 2015年05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51 成都市一环路北四段116号物资供应处招标会议室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前与下列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8.收到招标公告后2日内反馈。 9.投标人一般要求: (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以其它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需提前征得招标中心同意;(2)银行汇票受理范围为五大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交行、中行)及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其他银行的汇票需在开票时指定一家工行代理,即在银行汇票票面上要注明“请向工行**分行营业部申请划付(行号: ***)”。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2日17:00;发售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京基大厦23层华南招标中心招标部(其他领取方式需提前征得招标机构同意);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申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或者将申请函扫描件发送至wztuyu@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4)如下资格条件为否决条款,如投标人不满足,评标委员会将会否决其投标: 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供货商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以及HSE体系认证或ISO14001和OHSAS18000证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连续三年在国内外为至少两个相似工况工程提供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以证明供货商有、制造能力和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能力,并证明其所提供的产品能够长期地和安全地运行;具有至少三年以上同类设备的设计业绩;供货商须具有省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投标商必须是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卖方应在中国境内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包括现场安装、维修、检查;其他要求条款按业主标注的技术文件执行10.商务付款条件(付款进度): 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乙方将结算凭证票据交甲方审核记帐,甲方审核记账后在不超过两个月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扣除预付款、质保金后的40% ,在不超过四个月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扣除预付款、质保金后的40% ,在不超过六个月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扣除预付款、质保金后的20%。 中标方必须按期交货,每逾期交货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中标金的0.5%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逾期20天未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向买方赔付因逾期交货造成的其他损失。 账户名称: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华南招标中心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市赤坎支行 | 帐 号: 2015020409201179112投标咨询: 单位名称: 招标中心联系人: 凃宇电话: 13370111559单位名称: 招标中心联系人: 李卫电话: 0759-3609631技术咨询: 单位名称: null联系人: 文凤电话: 18678832050相关附件: 申请函样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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